我校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系列活动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教材、引入课堂、引入学生头脑,在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主渠道教育中突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为此,淄博四中党委制定了《淄博四中党委关于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安排意见》,在党员干部和教师面上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要求,并做出了具体安排。

  学校各党支部和教研组分别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青少年引导到热爱祖国、决心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全部热情和力量的道路上来,把青少年引导到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自强不息的道路上来,鼓励青少年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激励青少年在思想意识和实际行动两个层面与错误的观念作斗争,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广大青少年的人生准则,这是学校德育工作方向。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来阐释和统摄学校的文化精神应该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淄博四中团委、政教处制定了《淄博四中团委、政教处关于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意见》,并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在全体团员、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已先后开展了“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文明礼仪三字经”征集评选活动、评选“校园十大不文明现象”等活动。文明的春风吹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走在百花盛开的校园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飞舞的塑料袋和字纸,再也听不到骂人的脏话,我们看到的是彬彬有礼的学生,听到的是相互之间的问好声……一个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四中正展现在人们面前。党委书记胡以杰同志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必将影响青少年学生的一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学校教育必须把荣辱观教育放在首位,这是关系到我们民族未来的大事。”

 

附:校园文明三字歌获奖名单:

     一等奖
  高一(05级):司东洁(2)、翟海峰(17)、信燕、李鑫、李彬彬、王鑫成(23)
  高二(04级):车玉叶(9)、刘宗师(15)、孙凯(23)

     二等奖
  高一(05级);王雅楠、王瑶瑶(3)、冯萌萌、李达(4)、段晗胭(5)、 杨文倩(7)、张艳、王敏、王长帅、孙湛(8)、孟辉(11)、 周通(14)、张宇、华侨(18)、魏金枝(19)
  高二(04级):刘洁(4)、孙金涛(8)、宗帅(17)、贾中璇、李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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